更新时间:2022.06.10
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顺延劳动合同的期限: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而劳动合同到期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而劳动合同到期的; 3、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到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如果劳动合同中未写明终止日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补充;没有补充约定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病假期间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员工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
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写终止日期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补充约定;没有补充约定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以下情况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1、职工在单位上班期间患上了职业病或者因为工作受伤,导致职工丧失部分或者全部劳动能力的;2、职工在工作期间得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还在医疗期时;3、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4、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
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6条规定,在合同期满时,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46第1款第5项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
合同期满终止可以补偿。我国法律规定,在合同期满的时候,除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是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之外,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之下,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
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是不能约定的,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法定终止情形包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务派遣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4、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