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
离婚时,还未取得产权的房屋,人民法院一般不会进行分割,只会决定房屋的使用权。等到产权下来以后,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如果协商失败的话,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离婚时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分割,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房产证后,对房屋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时,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哪一方暂时使用,但是不会判决房屋归哪一方。等拿到房产证之后,再去起诉的,法院就会判决房屋的归属。
在没有取得产权证之前,法院一般不会就房产的归属做出判决。这种情况下,双方只能就房产的归属进行协商,或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等待房产证办下来之后,当事人可以再通过诉讼的方式对房屋进行析产分割。
婚前一人出资全款购买的房屋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婚前一人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属于登记方所有,另一方对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产增值部分享有债权。 婚前一人全款购房,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姓名
如果该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无论由哪一方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均应由该方给予另一方房产价值一半的补偿。因此,先由双方协商解决房产归属问题,比如由一方取得房产,支付对方补偿金并承担银行剩余债务即可。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而通过诉讼解决房
婚前一人出资全款购买的房屋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婚前一人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属于登记方所有,另一方对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产增值部分享有债权。 婚前一人全款购房,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姓名
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争议房屋分割如下: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法院不直接判决该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告知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另行起诉。
离婚时未办房产证,双方都没有房屋所有权,双方可以协议房屋的使用权、未来所有权归属,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房子的使用权,而不能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
离婚后取得产权证的财产分割是:若该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所购,则一般不予分割,但夫妻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若该财产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应当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分割方式如下: (一)房子没房产证,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离婚房子分割如下:房子没有房产证,即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权,双方均无权请求房子归自己。 但是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以后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