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如果死者没有订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下列人员可以继承死者遗留的房屋: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1、农村房屋所有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要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 2、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的农村房屋宅基地的相关证明,比如宅基地的审批手续,房屋的规划许可证等手续。 3、国土部门对农民自有的宅基地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本村符合条件的村民之间转让,不能卖给非本村集体成员之外的人。如果卖给了本村符合条件的村民,房屋的拆迁补偿款与原房主无关。 2、如果卖给本村集体之外的人,则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拆迁款原则归原房主
村两委近亲属指的是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 1.夫妻关系包括事实婚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
农村土地承包人去世,非农业户口不能继承承包权。需要死者继承人也是该土地所属村委会农业户籍,就可在承包期继续使用该土地。不是本村农户,可以继承土地的收益,不能继续承包该土地。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可以继承。因为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继承了房屋,则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
农村的宅基地儿子没有继承权。儿子可以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的财产,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申请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