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涉外融资租赁合同的第1个内容应当是租赁房和承租方双方的基本信息,比如说名称以及住所。第2个部分应当是融资租赁的具体模式的约定,包括融资租赁的标的,租金的计算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相关的产权的变更的约定等等。第3个部分应当具体明确融资租赁
公司上市一般情况下需要的融资轮数没有具体限制,完全取决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就融资本身而言,它不仅是寻求投资者资金的过程,也是在发展过程中寻求双赢合作伙伴的过程。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需要在市场上扩张时,风险投资者就会参与进来。根据情况,可能会
非法融资判刑后,债务可以拒绝偿还。 非法融资指的是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
非法融资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量刑,参照以下标准: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个人吸收公众存款达到20万以上,或参与人数达到30人以上,或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10万元以上;以及单位吸收公众存款达到100万以上,或参与人数达到150人以上,或造成经济
公司的股权可以用来投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来进行出资,可用货币估价,并依照法律规定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有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于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需要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对评估作价有规定
通常情况下,融资方式包括两种:一种是债务性融资,另一种是权益性融资。 债务性融资又包括了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等,权益性融资也就是股票融资。债务性融资会构成负债,企业需在一定的时间内,还清本息,债权人不参与到企业的经营决策中。债务融资又可分为
对于公司股东尚未完成实缴出资义务的股权是否能够依法转让,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1、章程约定股东应当在指定期限缴足实缴出资,但期限尚未届满的,股东已经缴纳章程约定已经到期部分应缴出资或全部出资期限均未届满的,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所持有的全部股权
融资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呈对应状态,即每一方当事人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有以下两点,分别是: 1、两者是否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不同。融资租赁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而租赁合同是租期超过六个月,才应采用书面形式; 2、两者的主体不同。租赁合同涉及的主体主要是出租人和承租人,而融资租赁合同涉及的
股权质押,即出质人使用自己已有的或可以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来作为质押,为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股权质押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股权质押的效力。股权质权的效力,即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和质权对质押股权
拖欠工资可以直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我国法律对于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多久才能起诉,并没有明确规定。换句话说,只要公司没有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劳动报酬,员工便可以起诉。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确认公司股东是否已经实缴出资: 1、核查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2、查验会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3、收取银行询证函、银行进账单。 股东出资的具体方式如下: 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