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企业无法继续经营下去的时候就会去申请破产,不然等企业的债务慢慢增多带来的影响会更大,对于企业法人来说破产是个艰难的决定,企业破产对法人也会产生一定影响。总的来说,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企业破产且法人代表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承担以下责任: 1、有限公司以股东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法人代表是企业行使民事权利承担责任的代表,并不是承担债权债务; 3、出现违法行为,法人代表代表企业出面行使权利承担责任,简单说承担责任的是企业不是法人代表个人
可以通过工伤认定证明员工不属于工伤,单位是需要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领取通知书,由劳动行政部门告知单位员工申请工伤认定。 单位如果对认定为工伤存在异议,可以在收到通知之后15天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供不予认定工伤的证据。
试用期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按工伤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
如果是民事责任关系,首先是包工头赔偿,发包人、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工伤陪偿,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在工伤赔偿争议案中,包工头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工伤赔偿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而包工头往往因没有用工主体资质无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的程序为: 1、在索赔事件发生后,发出索赔通知; 2、提交正式的书面索赔材料; 3、工程师进行审核; 4、三方进行协商,确定赔偿价款。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由出租人与承租人来协商解决。如果合同是正常解除的,或者出租人不同意装修的,不能要求出租人补偿装修款,而且出租人不同意装修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是赔偿损失;如果合同是由于出租人违约导致解除的,可以要
是的。承包商违法转包,或发包企业,应当对实际施工人的雇工承担工资清偿连带责任。这种用工主体责任表现为对实际施工人的连带清偿责任。这也就意味着,一旦发生实际施工人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违法发包人对支付工资具有连带清偿责任。
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
承包商违反先合同义务应该承担的责任是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违约责任有以下几种承担方式: (一)采取补救措施,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债权人可视合同履行情况要求债务人采取补救措施。 (二)继续履行,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继续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