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由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要有明确的出生、死亡日期。遗产证明,房产要有房产部门出具的评估证明,该证明要有明确的地址、面积、产权证号;存款要有存单;股票或公积金要有对帐单。被继承人的家庭成员情况,由被继承人生前单位或派出所或街
继承房产的条件: 1、被继承人死亡留有房产可以继承; 2、继承人是法律规定的合法继承人; 3、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4、继承人有继承权。
继承遗产的分配方式:一般情况下,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均等分配。但若继承人协商同意的,或有需要照顾的特殊继承人的,也可以不均等。例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遗产继承开始起算的时间: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如果互有继承人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遇难,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有继承人的,辈分不同的,长辈先死亡;辈分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不发生继承。继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遗产继承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遗赠继承。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有遗赠抚养协议的先按遗赠抚养协议处分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按照以下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继承遗产也是要偿还个人债务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
以下个人和组织享有遗产继承权:遗嘱中提到的个人或组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或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以及胎儿。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下列人享有继承权:1.配偶、子女、父母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对公婆或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4.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5.遗嘱
遗嘱继承范围有:公民的工资收入、奖金;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公民生前收藏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收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