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协议约定属于各自所有的,则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当第三人知道该协议约定的,则该债务由一方所有的财产进行清偿。如果第三人不知道的,则仍然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约定了财产归各自所有
担保,其是夫或妻一方以其个人信用对外从事民事行为,系基于特定人身关系的信用保证,一般情况下配偶方受益的可能性较低。 在此情况下,证明配偶从担保合同中受益的举证责任应由债权人承担而不是由保证人配偶承担,债权人也无法举出证据证实担保人配偶从此笔
个人担保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担保是夫或妻一方以其个人信用对外从事民事行为,是基于特定人身关系的信用保证,一般配偶也不会受益,而且担保债务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由双方共同承担,双方也可以协商由一人承担,但是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属于个人债务的,由个人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
1、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
担保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担保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担保行为没有经过对方同意,是一方自行作出的民事行为,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则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担保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第三人加入债权债务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属于并存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第三人的债务承担能力对债权人利益影响不大。因此,债务人可以与第三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债务。
夫妻分居后所欠下的债务一般是由债务人自行承担,但是如果该债务有用于家庭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可以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
分居期间个人债务不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夫妻之间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自行承担,只有夫妻共同债务才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