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形是: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合同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
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应该包括下列事项: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标的、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交房期限、违约责任、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
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包括: 1、不可抗力; 2、卖方明示违约; 3、房屋先卖后抵押的; 4、一房二卖的; 5、出卖人隐瞒无证售房、房屋抵押、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 6、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 7、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8、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有: 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 2、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抵押 3、一房二卖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 4、房屋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 5、开发商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无法办理产权证 6、担保
具有以下几种情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居间人无主体资格; 2、居间合同损害他人或社会公共利益; 3、居间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居间合同是虚假的意思表示。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要件有: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
卖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具体如下: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
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下列事项:卖方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买方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房屋的名称、位置、面积、价格;房屋的检验标准;以及结算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