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
根据法律规定,贩毒共同犯罪的从犯量刑是:相对于主犯的量刑,对其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从犯是指对整个犯罪的预谋、实施和完成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或者是只为共同犯罪的实施创造便利条件、提供帮助的主体,从犯在犯罪主观上要求是直接故意。
有证据证明嫌疑人不吸毒的,以全部数量计算。 对以贩养吸的,如有证据证实其确有贩卖毒品的行为或目的,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和其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均应计入贩卖的数量之内,但考虑到以贩养吸这类人群的特殊性,在量刑时要把其贩卖量、吸食量大小,查获及持有毒
认定贩毒数量的方式包括: 1、以现场抓获的贩卖毒品交易的数量,包括已交易的毒品量以及贩卖人随身携带的毒品量认定; 2、以贩养吸的被告人,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认定为其犯罪的数量; 3、毒品客观状态已不复存在或者无法查清的,按贩卖毒品交易双方均认
(一)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行为人故意以非毒品冒充毒品或者明知是假毒品而贩卖营利的,应认定为诈骗罪,而非贩卖毒品罪,但行为人不明知是毒品而贩卖,事实上具有贩卖毒品的可能性的,应认定为贩卖毒品(未遂)。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微量毒品的
认定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标准如下: 1、贩卖毒品罪的主体要件,贩卖毒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贩卖毒品罪主体。 2、贩卖毒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 3、贩卖毒品罪在客观
1、贩卖毒品罪的主体要件,贩卖毒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贩卖毒品罪主体。 2、贩卖毒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 3、贩卖毒品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贩卖毒品的
贩卖毒品的认定: (1)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 (2)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 (3)制造毒品后销售的; (4)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 (5)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 (6)赊销毒品的; (7)
贩卖毒品未遂罪认定情况如下: 1、公安控制下交付,已经交易或者正在交易的,认定未遂; 2、毒品进入交易状态,在交易谈判中被抓获; 3、主观上不知道交付的是假毒品的,认定未遂; 4、毒品交易后被买方退回的,认定未遂。 毒品的实际交付行为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