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工程质量预验收程序如下: 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
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下列要求验收: 1、应符合本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应满足工程勘察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验收的各方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估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通知有关单
施工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1、地基验槽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横平竖直; 2、砂浆饱满; 3、上下错缝; 4、接缝可靠; 5、成排砖柱应拉通线砌筑; 6、脚手眼不得留在砖柱上; 7、每日砌筑高度不得超过一点八米; 8、带壁柱应与墙体同时砌筑,轴线应准确,成排带壁柱应在
验收公路工程质量的标准规范是: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签署工程保修证书,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
验收工程质量的规范是: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完整;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感观质量符合要求等。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组织,由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都是责任主体,因此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参加验收。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主要验收程序是: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验收方案;各单位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实地查验工程质量,作出验收意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管道工程全部完工后,由施工单位提交钢管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并提交完整的完工验收资料。经监理报送发包人批准后,进行钢管工程的完工验收。验收时应提交的资料如下: a、钢管竣工图; b、各项材料和连接件的出厂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或试验报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组织。法律规定,由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都是责任主体,因此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参加验收。
对已竣工的地面工程的验收,应检查所用材料的合格性,地面工程的面层,不得有爆灰和裂缝、空鼓等缺陷。一般地面面层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各层的强度和密度以及上下层结合的牢固性; 2、地面各层的坡度、厚度、标高和平整度; 3、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