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继承人能放弃继承权的,但还需满足以下要件: (1)放弃必须以书面做出,且时间期限为继承开始后,且在遗产处理前;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3)其他要件。
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放弃继承权就合法有效,放弃继承权人依法不能分得遗产。
当事人不可以选择放弃赡养,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当事人放弃赡养的行为因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继承人在放弃继承权后一般是无法反悔的。因为放弃继承权是当事人自己做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在经过其他继承人见证之后是生效的,一般无法反悔,除非做出放弃的意思表示是受胁迫或者欺诈的。
继承人可以放弃遗嘱继承,但是,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说明须发生在遗产尚未处理之前。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七条规定可知,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但作出放弃是有时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能反悔,但是不一定能恢复继承权;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能恢复放弃继承权人的继承权。
继承人可以立遗嘱放弃继承权。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而遗嘱也是书面形式的一种,所以只要当事人的放弃行为没有其他法定无效的事由,那么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通过遗嘱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就是
具有继承权的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原则上是不可以予以撤销的。但若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予以撤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该放弃行为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一经做出就发生效力,对意
继承人未书面表示放弃继承的不一定是接受继承。以口头方式放弃继承,只要符合一定的法律形式,也是有效的。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无民事行为人放弃继承权没有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