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上海新生儿报户口需要由户主、亲属、抚养人等人,携带婴儿出生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当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办理新生儿入户所需要准备的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
新生儿落户必须提供: (1)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生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4)结婚证明。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准备的材料: 1.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父母是在同一个户口上就直接带一个户口本即可; 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父母的结婚证及复印件,为了证明双方是合法夫妻; 4.新生儿的出生证明。
根据新生婴儿落户随父随母的自愿原则可知,新生婴儿既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一般情况下,新生婴儿在上户口时通常需要以下的材料:新生婴儿父母的结婚证、新生婴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亲或者母亲的户口本等材料。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办理材料: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2.
新生儿入户口需要的证件包括结婚证、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以及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根据《户口登记条例》之规定,新生儿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带齐上述材料,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入户。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携带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下列资料:一是新生儿出生的医生证明文件;二是需要提供结婚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未婚生育的女性需要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三是新生儿的父母提供书面申请表。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出生一个月内,需要到婴儿常住户口所
新生儿落户口需要的证件: 1、婴儿出生医院开具《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办理新生儿入户所需要准备的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
办理新生儿入户所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2、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3、夫妻双方结婚证;4、凡是婚内新生儿申报户口超过出生时间1年的,除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出具婴儿母亲生产时所在医院分娩证明或病例病案档案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