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土地使用期间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期满前一年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被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使用权登记。
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延期,土地使用权未到期的,土地使用权人是可以与出让人协商延期的,协商同意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可以重新签订合同。因此,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可以延期。
目前,并没有关于转让申请放弃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如下: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非法出售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1.非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2.非法转让已划拨方式取得的使用权的,责令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3.非法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没收非法收入,并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土地使用权确定給直接使用土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但法律、法规、政策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的规定: 1、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别人的行为; 2、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 3、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包括出售、交
土地使用权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是:1.土地闲置费可以计入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能够在税前扣除。因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形成的损失也可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扣除。2.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
土地使用权被侵占的法律规定是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
目前,并没有关于执行共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但是关于执行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如下: 《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九条规定,对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已经受理被执行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的过户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的规定: 1、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别人的行为; 2、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 3、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包括出售、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