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通常情况,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与股东无关。但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时,滥用公司股东地位损害公司或
公司债务,股东自己是否承担责任,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 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
公司股东出资责任如下: (1)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临时账户。 (3)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
1、履行了出资义务。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姓名或者名称被公司章程所记载。 4、工商行政部门对公司股东的登记。 5、姓名或者名称被股东名册所记载。
公司股东出资责任如下: (1)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临时账户。 (3)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
《公司法》规定减资时,股东如存在虚假出资的行为,则应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
根据公司法规定,自然人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否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需要对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时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出资不足股东要承担违约责任。出资不足股东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 (1)股东以货币(现金)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应当及时向公司足额缴纳。 (2)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当非货币财产的实际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股东原则上不需要承担补充责任。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会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