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除非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事由。但是,就算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仍然存在,比如名义股东与隐名股东可能会就股权权属产生争议;名义股东未经
隐名股东是指与他人签订代持协议,由当事人出具资金,其他人代为出资,并担任公司股东,由出资方实际获取分红,或由代持人按照出资人意愿意愿行使股权的行为。
隐名股东与挂名股东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的时候,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决定需要不需要对协议进行公证,如果者公证协议的法律效力会比较强,可以减少不必权的纠纷。
隐名股东的担保能力的规定如下:一般情况下,隐名股东与普通股东享有同等的担保权利。但其代持行为依法被认定为无效行为的,或该担保行为违反如法律规定的,则没有担保能力。
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 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
可以起诉隐名股东。隐名股东、显名股东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公示公信原则,显名股东应该对应负责的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承担,股权的登记股东与实际股东不符的,应以登记股东为准。善意的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显名股东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显名股
隐名股东不能直接起诉公司,实际出资人可以通过名义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或者是经过显名的程序之后,提起诉讼。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法定情形下都是可以提起诉讼的。
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发生纠纷之后,是可以提起诉讼的。如果名义股东损害隐名股东的权益,擅自将其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则隐名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该行为无效,或者请求判决由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隐名股东不能提起损害股东利益的诉讼,实际出资人可以通过代持股人提起诉讼。或者是经过显名的程序之后,提起诉讼。提起股东代表诉讼需要经过前置条件。不能直接提起。
隐名股东未实缴的,如果公司知道隐名股东的存在的,在催告其按期缴纳后,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公司的其他足额缴纳的股东知道该隐名股东的存在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隐名股东法律规定如下: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仅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2、隐名股东需要转变为显名股东的,应当依法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隐名股东的其他法律规定。
隐名股东属于公司股东。隐名股东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法律会支持隐名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名义股东无权转让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