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5
挪用资金罪,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且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性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对行为人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为: 1、公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条文,占用或挪用公司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就是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必备要件,在这种情况下,挪用本单位资金是否超过3个月未还就成为区分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资金罪的界限的重要标准之一。
行为人犯挪用公款罪的,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行为人的犯罪情节严重,会被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行为人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所谓挪用公款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
挪用公款罪的判罚标准: 1、触犯本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罪情节达到严重标准的,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拒不归还的,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外借专项资金,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可定性为挪用。行为人犯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