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我国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是企业法人,它涵盖了我国境所有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区分所有制性质,无论是国有企业、私有企业,还是外资企业; 不区分开放性程度,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区分经营范围,无论是经营范围特殊的金融机构还是经营
破产程序适用范围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根据新《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的规定,该法的适用范围为企业法人,即适用于所有的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与法人型的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上市公司
破产程序的适用范围为为企业法人,这其中不仅包括国有企业法人,同时包括承担有限责任的其他所有制的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对于破产别除权的适用范围,即破产财产的优先受偿权的范围,适用于对破产财产享有担保权的人。但如果债权人的破产别除权未能充分优先受偿的,则未被偿还的债权就变为普通债权,就不能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适用于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种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联营企业中的联营各方均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适用《破产法》。
破产撤销权的意义: (一)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价值取向债权人依法自债务人处主张权利,获得债权的清偿,是民法所确立的社会秩序。 (二)撤销权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有其必要性。 破产撤销权的适用范围: (一)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 (二)债务人的无偿
刑法的适用范围,又叫刑法的效力范围,它指的是一个国家的刑法在什么范围、在什么时间它是有效的。刑法的效力范围可以分为刑法的空间效力和刑法的时间效力两个问题。我国刑法是坚持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破产程序的适用范围为为企业法人,这其中不仅包括国有企业法人,同时包括承担有限责任的其他所有制的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票据法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票据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我国的票据法与国外的票据立法不同的是将汇票、本票、支票合在一起立法,而国外很多国家(如英国、德国、法国、日本、香港等)的票据法只对汇票和本票作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因合同而产生的民事关系。在合同法失效后,会适用《民法典》的规定。在我国境内的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也适用我国《民法典》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