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9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
效力待定的合同,一般有以下的三种,具体如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以自己名义订立的合同; 3、无权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利益民事法律行为或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订立,但与年龄相适应的小额日常生活合同除外。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作出与其年龄、智力、健康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民事活动由法定代理人进行或者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在民法通则中,这类主体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有: (1)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但合同因缺乏处分权、代理权或缺乏行为能力而效力并不齐备; (2)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既非完全无效,也非完全有效,而是处于一种效力不确定的中间状态; (3)效力待定合同是否已经发生效力尚不能
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最终被相对人追认了,则合同有效;如果没有被追认的,则合同无效。这个相对人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代理人;被代理人;以及无权处分行为中的享有处分权的人。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包括三种情况: 1、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的承认才能生效; 2、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对本人产生法律拘束力;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
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权的法律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方可以敦促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批准。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对方可以督促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追认。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权是本人通过特定的法律行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包括:1、限制未成年人签订的与自己年龄、智力、心理状况不相符合的合同,该合同需要等待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能成为有效合同;2、没有获得合法授权,而代理他人签订的无权代理合同,该合同需要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无权代理人与善意相对人订立的合同; 2、无处分权人与善意相对人订立的合同;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符,且不属于纯获利益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的行为人代订的合同。 关于合同无效是责任的分担,对合同无效有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或有责任的双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判令过错方返还无过错的财产时,还应该注意让过错方赔偿其占用无过错
合同效力待定包括下列情形: 1、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拘束力;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