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 撤销后该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该合同不
可撤销合同,一般是当事人由于产生重大的误解、表示意思有不明晰的情况而签订的合同,或者是由于被人欺诈、逼迫而签订的违背真实意愿的合同。这类合同受损害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而无效合同一般是指合同内容违法违规、有损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不等于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有以下这些不同:提出主体不同,可撤销合同只能由具有撤销权的人提出,而无效合同任一一方均可提出;损失利益属性不同,可撤销合同损害的是特定当事人的利益,而无效合同是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利益。无效合同是
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被撤销后自始无效。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方有过错的,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合同无效是不可撤销的。因为合同无效一般是指合同存在违反法律规定、主体不适格、损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等情形,导致合同绝对无效的法律现象,而合同可撤销是指合同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当事人是否行行使撤销权而确认合同效力的法
可撤销合同不是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包括:欺诈,胁迫,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存在有效期限,超过期限不行使的,撤销权归于消灭。而无效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可撤销合同不是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已经生效,在被撤销以前,其法律效果可以对抗除撤销权人以外的任何人,而无效合同在法律上当然无效,从一开始即不发生法律效力。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在于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而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仍然是有效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有2个区别。分别是:1、合同效力不完全相同。无效合同是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可撤销合同其在未被撤销前仍然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2、期限限制不同。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人,要行使撤销权,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撤
区别在于: 1、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始终对当事人无合同拘束力;可撤销的合同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被撤销之后合同自始无效; 2、无效合同的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签订的合同等;可撤销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如下: 1、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和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害公共利益,损害第三人利益、违反法
1、产生的原因不同。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 3、法律效力不完全相同。 4、法律责任不同。 5、期限限制不同。无效合同指的是合同不具备生效的要件而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而可撤销合同是针对已经生效的合同而言的,即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