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一般情况下,公民的诉讼权利有答辩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权、起诉权、申请回避权、调解权、反诉权、抗辩权、上诉权、申请执行权、和解权、提出证据和质证权、撤诉权、变更诉讼请求权、查阅权、复制权、申请再审权、法庭笔录补正权。还有管辖异议权、申请不公开审
检察院公益诉讼职能包括以下: (1)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检察院公益诉讼包括民
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保护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
债权人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代位权、撤销权以及申请支付令的权利。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符合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债务人自身怠于行使享有的到期债权,且该债权并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人可以以自己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法院起诉公司的规定有: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法人由法定代表人提起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提起诉讼; 3、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写起诉状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
在公司合并时债权人享有的权利: 1、知悉权; 2、异议权; 3、损害赔偿权。合并的公司有义务向自己的债权人告知合并的事实及其享有的异议权。公司合并的通知和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公司合并的基本情况、债权人的异议权、救济请求权等。
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个人等等。无论自然人、社会组织、检察机关还是行政机关作为原告参与公益诉讼,都存在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因此,建立一种互补的多元制主体模式将更符合现实所需。每一个人都是自己利益的最佳保护者,予公民公
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有下列方法:债权人可以请求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权人的债权承担清偿责任;可以请求股东以其认缴或认购的出资额、股份对债权人的债权承担责任;并且股东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债权人的利息,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合并时债权人享有的主要权利有: 1、获得及时通知的权利; 2、要求清偿或要求提供担保的权利; 3、对合并后的公司享有的债权权利; 4、债权的救济权利。
公司合并中,合并双方财产的混合、公司交付金的支付等都可能引起合并中公司的财产的直接或间接减少,从而危及到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而公司合并中的债权人的利益保护成为公司合并中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体现为: (1)公司
通过下列途径保护债权人利益:1.建立公司灭失预警机制。2.引入公司人格否认制度。3.设立公司保证金和承诺还债制度。公司保证金制度是指由公司注册时缴纳、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用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债权人权益的专用款项。
债权人在公司合并中享有的权利包括知悉权、异议权即清偿或担保的请求权、权利损害的救济请求权等。在公司合并即债务人变更的过程中,债权人享有知悉权。合并各方公司有义务向债权人告知合并的事实及其享有的异议权。 债权人的异议权是公司合并中债权人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