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小孩儿在学校受侵害,一般是学校承担责任,但是学校已经尽到监管职责的除外。受伤如果是侵权第三人造成的,学校有过错,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学校与侵权人一起承担责任。
未成年人在学校致人伤害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尽到安全管理、教育义务的,则学校也要对受害学生承担赔偿责;如果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孩子在学校里被同学打伤了,如果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则由同学的监护人负责;如果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则由同学的监护人和学校共同担责,学校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学生在学校摔伤的负责主体是学校。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可依法减轻或者不承担侵权责任。
小孩在学校打架致别人伤,应由小孩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学校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它有没尽到监护管理的职责,若学校尽到了监管义务,则学校不承担责任; 若学校没有尽到监管义务,则需要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
学生在学校因他人侵权受伤,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未成年的,由其监护人承担法律责任;另外,如果学校有过错,不履行安全义务,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费用。如果严重构成残疾,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
孩子在学校里被同学打伤了应该由学校和打人的承担侵权责任。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学校尽到了职责。
未成年人在学校受到伤害的,应采取的措施为:及时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然后调查清楚事件的来龙去脉,确定责任人,由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应承担补偿责任。
在我国如果是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监护责任由其父母承担,因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是其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
学生在学校受伤,第一,如果是由于学校过错导致的,学校应按照民事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学校应当赔偿受伤学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其他康复治疗的合理费用。但学校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学生受伤是由于学生个人原因导
孩子在学校受伤,如果是学校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则学校不承担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尽到上述职责的,则由学校承担责任。如果是由于学校之外的第三人造成伤害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