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可能逃跑、自杀的;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下列情况下监察委可以采取留置措施: 1、被调查对象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如涉嫌贪污贿赂或失职渎职等; 2、监察机关在采取留置措施时,已经掌握了被调查对象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相应证据,且仍有其他重要问题需要继续核查; 3、涉案情节重大复杂
监察机关可以按照规定对涉嫌贿赂犯罪或共同职务犯罪的采取留置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管理和监督留置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批准,可以留在特定场所: 1、涉及重大、复杂案件的; 2、可能逃跑自杀的; 3、可能串供、伪造、隐匿、
监察机关可以对以下人员依照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1、涉及重大、复杂案件的; 2、能逃跑,自杀的; 3、能串供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4、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的行为的。对涉嫌贿赂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可以按照以上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留
监察机关可以对以下人员采取留置措施: 1、涉及重大、复杂案件的; 2、能逃跑,自杀的; 3、能串供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4、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的行为的。对涉嫌贿赂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可以按照以上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场所的
监察机关可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人员采取留置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了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和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
一般情况下,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掌握部分事实及证据,并且有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等情形的,可以采取留置措施。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监察委的留置不属于强制措施。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区别于刑事诉讼法。反腐败针对的职务犯罪与一般的刑事犯罪不同,监察机关的调查权不同于也不能视同于公安、检察机关的刑事侦查权,不能简单套用或视同于执法和司法机关的强制措施。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
监察委的留置不属于强制措施。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区别于刑事诉讼法。反腐败针对的职务犯罪与一般的刑事犯罪不同,监察机关的调查权不同于也不能视同于公安、检察机关的刑事侦查权,不能简单套用或视同于执法和司法机关的强制措施。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
根据我国《监察法》的相关规定,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最长期限是六个月。一般情况下是三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