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工伤认定的条件和标准是: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时,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受到伤害或者下落不明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
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工伤认定书的性质特点如下: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与赔偿标准规定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九条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
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条件:职工并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存在隐瞒案件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有可能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产生影响的行为;工伤认定部门存在严重违反程序性规定,比如管辖权错误,或者有受贿、枉法等情形的;其他。
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十五日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即可生效,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等相关结论出具后,生效。
已生效的工伤认定是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的工伤。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
上下班认定工伤的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发生伤害事故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伤害是由于交通事故(包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导致;非本人主要责任。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申报时限不同。个人申报工伤的时限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单位申报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2、超期申报费用支付方不同。用人单位未在本条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有以下三点: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
工伤的认定条件有: 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员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期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工伤仅限于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工作时间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2、工作场所:工作场所是指员工
工伤认定的条件有: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职业病; 5、因工作原因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