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民政局办离婚需要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如果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民政局离婚需要何种材料,应当分情况处理。内地居民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需要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需要提交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和有效通行证;华侨和外国人去民政局办理
民政局离婚需要的材料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财产债务证明、有子女的还需要子女的情况材料、近期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等其他必须要提供的材料。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
去民政局离婚的,则是要办理协议离婚,需要下列手续: (一)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好,并写一份离婚协议书。 (二)双方亲自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三)经过离婚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
民政局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政局办离婚需要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办理
到民政局办离婚证需要出具下列证明: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诉讼离婚,需要携带起诉状,身份证
双方协议离婚的,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携带以下证件或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如果没有户口簿或者遗失的,需要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双方的结婚证。离婚时带结婚证是为了证实婚姻存在的合法性、真实性,如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 4、个人2寸免冠照; 5、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出具规定的证件、证明和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