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可以。更改姓名的程序是: 1、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 2、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材料,派出所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
可以向派出所提出申请。更改姓名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公民有使用、更改姓名的自由。派出所以各种理由限制公民更改自己姓名是违法的,也是违宪的。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
成年人可以改名字。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成年人更改姓名的程序是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
婴儿上户口后,是可以改名字的,不过要符合相关的条件,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受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劳动教养的,一律不予变更姓名。未满十八周岁公民,其监护人经协商一致可以申请一次姓名变更登记。
三岁改名字需要手续: 1、办理条件:公民申请变更姓名,属未成年人的,应当经未成年人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并共同到场;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氏:①因血亲关系在父姓和母姓
17岁可以改名字,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
不可以,公民改名需要持相关证件到有关部门办理。 成年人改名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2、理由要充分; 3、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当事人是能够改名字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需要变更名字的当事人,本人在已满18周岁以后可以直接直接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如果当事人未满18周岁的,其父母或者收养人也可以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