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子女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理由,拒绝赡养父母。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和扶助的义务。这是一种法定的义务,不能因为子女要放弃继承遗产的权利而消灭。同时,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9条也规定了,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
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顺序,需要按照继承遗产的方式来具体确定:1、如果被继承人有留下遗嘱的,继承人按照遗嘱继承,又或者是遗赠所记录的继承顺序继承遗产;2、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的,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遗产。具体来说,第一
继承权丧失,又可以被称为“继承权的剥夺”,主要指的是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丧失通常可以分为:绝对丧失和相对丧失两种情况。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几种: 1、继承人对被继承人
篡改遗嘱的继承人,一般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篡改遗嘱的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这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继承人存在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该继承人就会丧失继承权。而
死后房产怎么继承,要看该房产所有权归属及有无订立遗嘱。如果该房产属于逝者个人财产且没有订立遗嘱的,该房产按照法定继承流程处理;如果该房产属于逝者个人财产且订立了遗嘱的,该房产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如果该房产属于逝者与他人共有的,先确定逝者的份额
在遗产继承中,孙子有无继承权一般来说应根据继承方式分情况讨论。如果继承方式为遗嘱继承的,则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其孙子,继承自己全部或部分的遗产,此时被继承人的孙子享有继承权。如果继承方式为法定继承,则原则上被继承人的孙子不享有继承权,但
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有继承权。继父母在法定意义上是继子女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是有资格继承继子女的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 1、两者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转继承的特点有:1、继承人必须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这段时间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2、继承人在前
继父母是否享有继承权,主要取决于其是否与继子女之间形成实际的扶养关系,如果与继子女之间确实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是享有继承权的。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产继承主要按照以下顺序: 1、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
我国现行有效的民法典仅对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作出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为以下3类:1、被继承人的配偶;2、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继承人的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子女和父母两个定义需要重点理解:
孙子继承爷爷的房产,一般会在以下两种继承方式里出现:1、遗赠;2、代位继承。关于遗赠,继承开始时,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的,那么继承人就按照遗嘱继承遗产。此时,如果爷爷以真实的意思表示在遗嘱里写明:自己去世后,将自己的房产通过遗赠的方式让孙子继
首先,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有如下四点: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里说的“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