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是指法律规定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包婚的婚姻关系。具体的情形有:当事人重婚;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婚姻是指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对于该种婚姻,法律上不予认可其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婚姻法规定,以下四种情况的婚姻法律不予承认:重婚的,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
在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消失之后,无效婚姻就可以变为有效婚姻。无效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的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在一定情形下,无效婚姻可以变为有效婚姻。比如结婚时,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的,那么这样就属于无效婚姻。但是,在男女双方达到其结婚年龄后,就可以补办登记手续。这样无效婚姻就可以转化为有效婚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
婚姻不成立或婚姻无效的情形具体有下面三种情形: 1、行为人已经结婚或明知对方结婚而还与其结婚的; 2、双方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双方或其中一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
无效婚姻: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无效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属于可撤销婚姻。无效或撤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
无效婚姻是指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
无效婚姻是由于缺乏建立婚姻的条件,没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世界各国的法律都规定了无效婚姻。婚姻无效的原因取决于各国法律的具体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配偶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婚
《民法典》规定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婚姻才是无效的。只要存在这三种情之一,任何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有配偶仍然与他人结婚,违反我国的一夫一妻制;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我国禁止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三)未到法定婚龄,男不满二十二周岁,女不满二十周岁的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