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董事会,也可以不设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如果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开股东会议,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4、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决算计划;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和赔偿计划; 6、制定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
在我国一人有限公司原则上是没有董事会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且该公司具有独立法人人格,能够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董事会。
董事会每年召开的次数分为,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由其公司章程规定;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且需要在会议前十日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由出资人决定,授权董事会修改的,董事会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法》第181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职权不同。高级管理层与董事会严格划分职责权限,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其权限范围内的经营管理与决策事项。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作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其他激励安排的依据。
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十日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
董事会成员的构成人数,应视公司形式而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三到十三人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五到十九人构成。另外,对于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
董事会决议的职权主要包括: 1、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2、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4、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5、决定公司
董事会决议份数没有强制规定,一般为两份。董事会决议是董事会就公司有关问题进行表决而形成并代表董事会意见的文件。如发行公司债时,通常需要经过董事会通过决议,并且要由2/3以上董事出席以及超过半数的出席董事通过方为有效。董事会决议应决定公司债券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增加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