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7
相同点:从效力状态上来说,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不同点:第一,可以主张婚姻无效和可以主张撤销婚姻的权利人不同。首先,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请求宣告婚姻无效,其他利害关系人也有权利主张。而可撤销婚姻,更侧重保护婚姻自主权,无
无效婚姻是: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可撤销婚姻是:胁迫婚姻和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
1、两者的行为性质不同。离婚与无效婚姻虽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间的关系,但两者有本质区别。 2、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在于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
(一)两者的行为性质不同。离婚与无效婚姻虽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间的关系,但两者有本质区别; (二)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在于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违法行为已经作为既成
事实婚姻和无效婚姻有如下区别: 1、产生条件不同。无效婚姻因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而产生,而事实婚姻因双方符合前述条件而未登记结婚产生; 2、效力不同。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事实婚姻效力等同于合法有效婚姻关系; 3、其他不同。
离婚与无效婚姻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离婚之诉是变更之诉,而婚姻无效之诉上确认之诉; 2、离婚的婚姻关系是之前有效,后面解除,无效婚姻的婚姻关系是自始无效; 3、离婚是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无效婚姻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离婚与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是: 1、三者的婚姻性质不同。离婚是之前的婚姻是有效的,婚姻无效是结婚的当事人具有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而可撤销婚姻是其结婚是基于非真实的意思表示成立的。 2、请求权行使的时间不同。离婚是在双方均未死亡时请求的,而
离婚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在于任性: 1、对象和目的不同。离婚以合法婚姻为对象,主要目的是解除合法婚姻关系。两个人之间的婚姻是自愿结合,生活后因各种因素导致感情破裂而离婚;可撤销的婚姻被迫结合在一起; 2、法律原因不同。离婚的法律原因是夫妻关系
离婚和离婚无效的区别:1、产生的基本前提条件不一样,离婚以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为前提,离婚无效自缔结婚姻之日前就不存在效力;2、产生的原因不一样,离婚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或者诉讼方法行使,离婚无效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行使。此外行使的请求权
离婚是夫妻双方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将既存的合法婚姻关系予以解除的行为。无效婚姻是因男女双方的结合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 (1)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无效婚姻
离婚和无效婚姻就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现归纳以下几点: 基本功能不同。 原因不同。 请求权人的范围不同。 时效期间不同。 以原因不同为例,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是由于夫妻感情确的破裂。 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发生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初,
婚姻无效与离婚之间有区别。区别为以下几点: 1、提起诉讼的权利人不同。离婚只能由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离婚请求权的行使权限于婚姻当事人本人行使。而男女双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法律规定的有权机关都可以作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