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7
离婚协议书的原件丢失后,丢失方需要办理补办手续。离婚协议书的补办程序如下:1、带着离婚证和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注销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2、婚姻注销中心的工作人员会把离婚的档案调出来,丢失方可以按其自己的申请,把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
离婚证遗失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丢失的,当事人可以约定补签协议。
结婚证丢失的,双方是没办法协议离婚的。因为协议离婚必须双方持有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办理。但双方可以选择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是一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背叛婚姻离婚协议书如果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也没有违背公序良俗,也没有限制一方的婚姻自由,那么协议书就是有效力的。该协议属于双方之间的约定,应当认定其有效力。但如果约定对方净身出户的,则不具备效力。
离婚协议丢了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男女双方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事先通过离婚协议书对子女、财产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然后持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离婚协议书需要留一份在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在丢失时,可持离婚证和个人身份证到婚姻登记部门
离婚协议丢了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补办: 1、还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需要与配偶重新签订一份离婚协议; 2、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的,可以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
协议离婚之后当事人反悔的,可以进行复婚,但是如果是对方财产分割反悔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
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请不要着急。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
离婚协议书原件丢了,丢失方需要办理补办手续。可以带着离婚证和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注销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婚姻注销中心的工作人员会把离婚的档案调出来,丢失方可以按其自己的申请,把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双方书写离婚协议书并不代表离婚,而且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前离婚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我国法定的离婚只有两种途径: 1、协议离婚,即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对于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归属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2、诉讼
遗失离婚协议书时,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未领取离婚证前,一方可以与对方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 双方已经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可持离婚证和个人有效身份证到婚姻登记部门,经申请调取婚姻登记档案材料,将之前存档的离
离婚协议丢了可以去民政局查阅。双方拿着离婚证和身份证、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