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7
结婚证丢了的,当事人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进行离婚登记,或者凭婚姻登记证明办理离婚登记。如果要补办结婚证,夫妻双方可以到原先领取结婚证的民政局申请补办,工作人员查证属实之后,会给予补发。如果不想补办,或者不方便补办的,也可以直接到原先办理结婚证
一般来说,一方在结婚前欠下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承担共同偿债的责任。但是存在例外,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一方在婚前欠下的债务,是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候,此项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夫妻共同偿还。夫妻的
结婚一年离婚彩礼原则上是不予返还的。根据法律规定,只有以下三种情形,彩礼是要返还的: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有没有在一起生活过如何界定法律上并没有实质性内容规定;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
首先,夫妻双方的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其中夫妻共同财产是要分割的,个人财产是不用分割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财产以及其他应当算作共
首先,在我国,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方式。其中,协议离婚适用于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的情况,在此情况下,夫妻双方应当自行订立好离婚协议书,约定好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和子女抚养权等的处理方式,并依法办理离婚登记。另外,起诉离婚适用于
无论已经登记结婚,是经过一天还是两天,一年还是两年,由于我国实行婚姻自由政策,这时候夫妻双方如果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原来的婚姻关系。因此,如果双方结婚只满了一年,只要一方认为婚姻已经没有办法继续经营下去,这时候就
离婚时债务可以由一方来负责,但是以离婚为由逃避债务人追债的除外。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
婚后一方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割。换句话说,需要被分割或者分配的,应当是被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并不需要进行偿还。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根据第一千零
结婚一年就离婚的,在没有证据证实存在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彩礼原则上不应返还。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人民法院将首先审査是否存在,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当事人对此负有举证责任。如果没有证据证实,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
结婚一年多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如下: 1、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对子女和女方权益保护适当倾斜照顾; 2、无过错方有权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例如一方存在重婚,家暴等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对离婚有过错,在分割财产时可以适当照顾无过错一方; 3、有利
一个人离世之后,由其继承人以所得到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其依法所负的债务。债务中超过遗产的实际价值的部分,如果继承人自愿偿还的,则不受前述条件的限制。 此外,如果同时存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时,则先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该已离世的人所负的
通常情况下,公司破产后,债务以公司资产进行偿还。破产公司的财产应当按照以下顺序用于清偿各类债务: 1、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支付职工工资、医保和养老保险费用、补偿金,以及应付给职工的医疗补助等费用。 3、支付欠缴的社保费用和税款。
补办结婚证只能夫妻双方共同申请补办,一个人不能补办。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丢失了需要补办的,必须由夫妻双方亲自到原来办理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这里所说的“原来办证的婚姻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