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9
债务转让后有的法律效力: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2、抗辩权随之移转。 3、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 债权债务的转让的一个法律限制是,如果法律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必须办理批准.登记。
注意,2006年8月27日之后,新的合伙企业法规定了普通合伙、特殊的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三种形式,其中,对前两种形式的合伙人追加执行没有疑问;对于有限合伙的合伙人追加执行之后,该合伙人应当在出资范围内承担义务。
1.被执行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可以追加其遗产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遗产管理人,但是在遗产范围内执行,没有遗产继承的,是不能变更增加这些人的。 2.被执行人被宣告失踪的,其财产代管人必须配合执行其代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 3.因未成年人侵权引起
1、如是公司的对个人的债务,公司破产的话,只能在破产财产内进行清算,应当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及时申报债权; 2、如是公司法人个人对外的个人债务,那还是以其个人财产进行偿还,公司和法人代表个人是两个独立的主体。
目前我国只有个别地区法院受理个人破产申请,但也只是处于试行阶段。我国立法上只有《企业破产法》,个人破产制度尚未建立。申请个人破产的,应符合法定条件:一、具有受理法院所在地的户籍。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
公司股东被追加执行偿还债务的条件是: 第一,被执行企业为一人有限公司; 第二,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 第三,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
债务清偿的途径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 一、正常途径。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 二、特殊途径。由于债
债务清偿的途径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 (1)正常途径 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 (2)特殊途径 由
1.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 2.协商,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 3. 调解,因债务人的原因不能约期履行债务而又不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时,经由
被法院强制执行期间被执行人将有以下影响: 1、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房产、汽车等财产,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2、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
1、按最低还款额度偿还。如果只是无力一次还清欠款的,持卡人可以先按账单的最低还款额度还款,等有能力偿还时,再还清欠款。 2、账单分期。如果暂时没有能力还款的,可以对账单进行分期,但要支付一定的利息,账单一般可以分6个月、1年等的期限,持卡人
银行负债逾期无力偿还如下处理: 1、先还一部分体现自己的良好还款态度,债权人可能会因此撤诉。 2、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或者延迟还款,也可以请亲戚朋友借钱先还上贷款,日后再还亲友钱。被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
强制执行后,如果没有违反妨碍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只是没钱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也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代为履行的,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待有履行能力后或随时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