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公司法对股东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 1、股东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表决、查阅公司相关文件、分红、优先认购等权利; 2、公司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的,股东有权直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3、公司法对股东权益保护的其他法律规定。
无偿受赠股份的股东也是依法享有相应知情权的。股东通过赠与方式获得股权后,依法具有股东资格,能够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股东的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等文件,也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知情权的内容有: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
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的规定: 1、公司主动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查阅; 2、股东主动查阅、复制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3、股东查阅司会计账簿。
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时的维权方法如下: 1、依法行使知情权;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4、行使优先购买权; 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股东知情权诉讼的法律规定有: 1、股东对公司会计账簿有查阅权; 2、公司认为股东有不当的查阅目的,可以拒绝; 3、公司拒绝的,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提供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
公司法股东知情权的规定包括: 1、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 2、其他股东的出资情况; 3、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公司的会计账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
公司法股东知情权的诉讼救济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的规定,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还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股东知情权受到侵害时都有权利诉诸法院寻求司法救济。 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采取诉讼手段行使知情权时需要首先满足公司法的要求,即
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的行使又做了一定的限制。这种限制主要表现在为以下几点: 1、虽然在赋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某些公司文件享有查阅、复制权,但是对于诸如公司账簿等公司文件则没有赋予股东复制权。 2、在对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所享有的账簿查阅权问题上
股东知情权诉讼起诉公司。股东知情权属于股东为自身或股东的共同利益对公司经营中的相关信息享有知晓和掌握的权利,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提出查阅请求,公司拒绝的,股东可以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