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7
姨表亲结婚是属于近亲结婚范围的,其婚姻关系无效。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有:有配偶一方或明知对方有配偶、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双方或一方还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等。
姨表亲结婚是属于近亲结婚的,是法律所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有:有配偶一方或明知对方有配偶的是禁止结婚的;双方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禁止结婚;双方是还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的是禁止结婚的。
无效婚姻是双方当事人在不满足结婚条件的情况下却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所造成的,其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当事人属于重婚的情形; 2、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 3、结婚是双方当事人没有到法定
确定结婚双方是属于近亲结婚的话,那么其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是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通常包括:父母、配偶、近亲属等。由此可知父母是可以代为申请近亲结婚无效的。
拟制血亲结婚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如果是拟制直系血亲,双方结婚是无效的。法律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对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如果是拟制旁系血亲,双方结婚是有效的,因为双方之间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血缘
假结婚不一定属于无效婚姻;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才属于无效婚姻;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依据《婚姻法》第10条,重婚是属于无效婚姻。重婚会涉及两个法律的适用问题,刑法和民法对重婚都有规定,但适用规则不同,在婚姻法中,由于1994年2月1日以后国家不承认事实婚姻,因此婚姻法上的重婚只能是法律上的重婚。在刑法中,已经结婚的一方即使
重婚是无效婚姻,重婚的,还会构成重婚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法律对假结婚没有明确的规定,要看是否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过了。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效的婚姻包括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等,而假结婚如果符合结婚条件的,办理了结婚登记,则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
重婚属于无效婚姻,具体如下: 1、由于1994年2月1日以后国家不承认事实婚姻,重婚只能是法律上的重婚; 2、已婚一方即使没有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构成事实婚姻,也可以构成重婚罪; 3、无效婚姻的性质是自始至终无效,宣告无效; 4、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