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8
当事人双方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正确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就算合同未实际履行。经济合同应贯彻实物履行原则,即合同规定的标的必须履行,一般不能用其他财物来代替。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的,但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的,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是成立的。 根据法律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成立,这是民法中“履行治愈规则”的体现。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同时对方当事人接受了履行,就可以说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存在着共识,意思表示一致,因此合同成立。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是指当事人一方履行了决定合同性质的主要
合同实际履行的构成情况: 1、合同实际履行要求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 2、必须要由非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继续履行的请求; 3、必须是依据法律和合同的性质能够履行; 4、实际履行在事实上是可能的和在经济上是合理的。
合同到期未续签,但是继续履行的,如果该合同是劳动合同,视为双方重新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是其他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情况如下: 1、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合同,当标的物灭失时,实际履行标的已不可能。 2、义务人不能按期交付标的,使实际履行对权利人已不必要或还会损害权利人自己的利益。 3、标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权利人放弃实际履行的请求。
合同实际履行与签订时不一致时,以实际履行为准。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双方当事人根据特定的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作出特别约定的,那么当事人约定的时间或条件一旦成立,劳动合同即生效。生效时间不应早
合同的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实际履行,是指在一方违反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依据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的补救方式。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实际履行是一种合理的补救方法,法院或仲裁
未实际履行,约定的履行地是当事人双方住所地,约定履行地可以管辖;若约定的履行地不是当事人双方住所地,约定履行地无权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实际履行人指的是根据合同约定实际享受权利、履行义务的人,作为合同实际履行人需要承担的义务在合同上有约定,倘若没有约定,也可以根据法律作合理推定,如果到时候不能够履行的话,需要承担责任。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还没有实际履行的,其管辖要按实际情况决定。属于专属管辖的,那么一般会让拥有其专属管辖权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如果没有专属管辖的,那么通常会让其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协议来约定其合同的签订
如果是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债务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免除履行责任;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的,免除债务人实际履行责任,追究违约责任;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一时履行不能的,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