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继子女的亲生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六条,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
收养关系成立的,养子女有代位继承权;根据司法解释,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利,他们与养父母之间的关系与亲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是一样的。 如果养子女想要代位继承,则需要养父母先于其父母死亡。在继承时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养子女有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如果本来的代位继承人死亡,那么孙子享有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继子女的孩子享有代位继承权,要根据继子女本人与被继承人之间是否形成扶养关系来确定。如形成扶养关系,则继子女的亲生子享有代位继承权。《继承法》第十一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
在转继承中,若发生了符合代位继承法定条件事实的,则在继承开始时应当按照代位继承的规定构成转继承的条件分配遗产。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
养子女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享有养父母的继承权,但不享有亲生父母的继承权。但是如果亲生父母有遗嘱,他们可以根据遗嘱继承。遗嘱由两名以上见证人见证,其中一名见证人应当写明下一年、月、日,并由遗嘱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录音遗嘱应当有两个以
老人没有子女侄子不能代位继承,因为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侄女没有代位继承权,因为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侄子没有代位继承权。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5、代为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继子是有代位继承权的。但仅限于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而前述的子女包括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继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