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刑事案件应该由行为人犯罪地的办案机关行使管辖权。但最高法关于刑诉法的解释中有规定,被告人构成重婚罪的,可以由当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可以由被害人直接向犯罪行为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如果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刑事案件应该由行为人犯罪地的办案机关行使管辖权。但最高法关于刑诉法的解释中有规定,被告人构成重婚罪的,可以由当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可以由被害人直接向犯罪行为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如果由
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一般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民事起诉状,感情破裂证据。
1、我国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一般原则的例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
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 移交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在移交前应当及时收集
离婚诉讼不能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才能适用协议管辖,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另一种是诉讼,协议离婚是最为便捷的离婚方式,双方只需签订离婚协议就可以登记离婚,那么可以约定管辖吗,这里我就对这个问题做一个简单的回答:首先,《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人民法院管辖的是合
(1)有关军人的案件: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军人一方为文职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