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租赁房屋合同管辖法院是: (一)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法院的,以约定的为准; (二)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纠纷管辖法院不一定有效。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合同纠纷地要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租赁房屋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该约定违反相关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是无效的。
确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如下:一般来说,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当事人约定由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牵连地法院管辖的,按照约定处理。
原则上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的,可以从其约定。但是双方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管辖的手段来排除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限制。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纠纷,而不动产纠纷是适用专属管辖的,有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理,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的方式加以变更,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
房屋租赁合同的管辖权应当属于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或者属于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协议约定,在发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时,向其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租赁房屋合同管辖法院是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在发生租赁房屋合同纠纷时根据其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租赁合同的管辖权属于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专属管辖,由房屋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若房屋租赁合同没约定管辖法院,都是不需要考虑的,直接去房屋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进行诉讼即可。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可选择该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民事诉讼法》第25条就合同纠纷案件的协议管辖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当事人在签房屋租赁合同时,可以约定。但是约定不能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如果没有约定,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