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8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的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
1、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2、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 3、经调解达成
1、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2、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 3、经调解达成
劳动争议案件经过劳动仲裁,当事人不服向法院起诉后,法院是否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需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只有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但是到审理法院审判程序的劳动案件,一般都是争议比较大的案件,所以,一
部分劳动争议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对于权利义务明确、事实清楚的简单争议案件或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其他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可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并可在庭审程序、案件调查、仲裁文书送达、裁决方式等方面进行简便处理。
下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确认劳动关系争议; 2.与劳动合同有关的争议; 3.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以下劳动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有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然后在符合申请条件时由仲裁委员会受理;再组织当事人进行开庭,由各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最后由仲裁庭依法作出相应的裁决。
1、书面申请劳动仲裁;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答辩书副本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为:1、当事人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申请的形式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2、调解组织受理调解后组织展开调解;3、经第三方组织调解可以达成调解协议的,由调解组织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4、若15日内无法达成调解协议
一、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二、受理调解申请。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开展调解。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对调解申
解决劳动争议一般有四种方式: (1)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最好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明显的效果。如果谈判失败,考虑其他方式; (2)找第三方调解,比如企业调解委员会; (3)向劳动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