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农村宅基地确权需要权利人主动申请,申请程序如下:1.申请:由村民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或国土资源分局)提出书面申请;2.权属审核: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的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经审核无异议的,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公告,公告时
首先是有偿退出政策,也就是说主动让出闲置的宅基地,政府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次可以申请村里的存量建设用地作为宅基地建房,又或者是申请农田耕地作为宅基地建房。
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解决。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
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解决。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
老人过世后子女户口还在本村的,可以由子女继续占有宅基地。子女户口已迁出本村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可以将房屋折价给土地所有者或者将房屋出售给可以享有本村宅基地的村民。
已分户但没宅基地、可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宅基地申请表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如下: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 审批登记注册,颁发
旧宅基地被他人强占可以先找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协商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也就是说发生矛盾的两方之间,首先第一步的解决方案就是协商,两方谈妥,就可以约定解决,如果无法达成合意的情况下,就需要到乡里或县里的人民政府去解决。 (2)
宅基地被别人侵占,处理如下: 1、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纠纷; 2、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申请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介入处理; 3、如果对于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满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的居民是可以在城市里面买房子的,当然也可以在农村里面修房子。因为国家政策的原因,现在农村的居民都有本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这便是宅基地,大家可以用来建造房屋或者是工厂,这原本就是农民的权益,是任何人或者是单位都不能够剥夺的。一般来说,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