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9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在《民事诉讼法》中管辖权的规定存在如下两种不同的情形: 1、如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双方签订了有效的仲裁协议,则在该合同出现纠纷时,当事人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及《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民事诉讼中,买卖合同纠纷是人民法院受理合同纠纷案件最基本、最常见的类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实践中,由于对合同履行地的不同理解,使得个案中合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可以约定管辖。因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纠纷的管辖法院进行约定,但是不能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
借款未到账合同不生效。贷款合同签了,但是没有放款的。那么借款合同一般还没有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从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但是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通过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从当事人都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
没有借款合同,能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在另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提起诉讼时,原告方需要提供明确的被告以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理由,无需提交借款合同。而借款
股东向公司借款的,应当通过合法的行使方式进行,需要经过公司的法定程序,并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且借款行为不得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债权人的利益。如果未通过法定程序,可能会认定为抽逃出资,应当要向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之间的资金融通行为。因此,企业向个人借款的也属于民间借贷,但是企业是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则不属于民间借贷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一般的合同纠纷,因此属于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虽然涉及不动产,但是不属于我国司法解释限定的不动产纠纷范围。我国规定的不动产纠纷具体包括
借款合同的生效的前提为借款合同有效,若借款合同无效即没有生效要件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生效应当满足3个条件。第一是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借款合同的内容是双方真的意思表示。第三,借款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 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关法律的一般规定。因此,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在这三年期间,如果没有发生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事由,这时候时效经过,权利人就不能够请求
发生欠款纠纷,当事人当然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而诉讼的第一步,就是要选择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欠款纠纷中,法律规定的具有管辖法院就包括了:被告住所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以及合同履行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但这并不意味着,借贷双方只能
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如下: 1、如果当事人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的,按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法院起诉; 2、如果没有约定的,买卖合同由被告人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包括约定地、交付货物地等。具体规定为: (1) 合同约
根据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时,分三个层面处理。 首先,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同履行的管辖法院,除该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外,不考虑该合同是否已经实际履行以及实际履行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