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 继承权的放弃须符合以下要件: (1)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放弃; (2)原则上由继承人本人放弃; (3)放弃继承权不得附加条件; (4)不得部分放弃; (5)放弃继承是要式行为,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
继承人不可以口头放弃继承,属于无效的行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放弃继承权。其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替他们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作出放弃继承权表示的时间要求:继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继承人能放弃继承权的,但还需满足以下要件: (1)放弃必须以书面做出,且时间期限为继承开始后,且在遗产处理前;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3)其他要件。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放弃继承。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单独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放弃继承也是无效的。
被执行人放弃财产继承权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放弃继承的行为、或者确定放弃继承行为无效。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债务人可以放弃财产继承权,但是如果债务人放弃法定继承权导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则该放弃行为无效。债务人如果没有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权可以放弃。 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权利和义务不同,权利是可以被放弃的,因此,继承权可以被继承人所放弃。 放弃继承权,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表示。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放弃遗赠的表示。
无民事行为人放弃继承权没有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不可以。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固有的,由法律确认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民事主体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基本权利。人格权是自然人的权利,随出生拥有,随死亡消灭,是不可能放弃转让或者继承的。
不可以。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