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行政赔偿中,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如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纯粹行使个人行为,比如看守为泄私愤殴打犯人,此时其行为与职权并无关系,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而是由行为人自己承担民事赔偿。另外,如果是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也应当
管理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三种情况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三种情况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等。
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形如下: 1、出售车辆未过户的,登记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被盗车辆肇事,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买方分期付款购车,卖方保留所有权,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机动车交付修理厂修理,修理工驾驶发生交通
下列情形下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但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除外; 2、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3、医务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
下列情形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如下: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医疗机构在医患纠纷中不承担赔偿责任: 1、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履行了合理的诊疗义务; 3、由于当时的医疗水平,很难诊断和治疗; 虽有上述情形,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下列情形下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不是因保证人的过错而使担保物权消灭的。
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具体包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