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如下: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签订代为转让协议,就股权转让的价款及数量进行明确约定; 2、依据公司内部规定和法律规定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3、显名股东按约定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进行股权转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隐名股东不能直接起诉公司,实际出资人可以通过名义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或者是经过显名的程序之后,提起诉讼。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法定情形下都是可以提起诉讼的。
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发生纠纷之后,是可以提起诉讼的。如果名义股东损害隐名股东的权益,擅自将其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则隐名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该行为无效,或者请求判决由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起诉隐名股东。隐名股东、显名股东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公示公信原则,显名股东应该对应负责的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承担,股权的登记股东与实际股东不符的,应以登记股东为准。善意的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显名股东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显名股
隐名股东未实缴的,如果公司知道隐名股东的存在的,在催告其按期缴纳后,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公司的其他足额缴纳的股东知道该隐名股东的存在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隐名股东要成为显名股东需经过以下手续: 1、召开股东大会,通过变更决议,允许当前显名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 2、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4、交纳税费,办理完税凭证; 5、股东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1、达成显名的合意,即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达成显名的合意,此时的法律评价为双方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 依据法理,代持协议属于合同法规制的范畴,那么根据合同相对性,只能约束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不能涉及第三人,且代持协议仅仅能证明股权的实际出资情况
隐名股东变更为显名股东,若是在有限责任公司的,显名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将隐名股东变更为显名股东的步骤具体如下: 1、公司召开股东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允许当前显名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同时,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2、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隐名股东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
隐名股东与挂名股东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的时候,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决定需要不需要对协议进行公证,如果者公证协议的法律效力会比较强,可以减少不必权的纠纷。
保护隐名股东的股东权益,应当在代持股协议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以及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法律会支持实际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