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法定监护人不可以放弃监护权,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
在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时,因监护人客观无法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监护关系应当终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监护资格会被剥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
监护人家暴能取消监护权。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进行家暴,严重损害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村; 居委会、学校、医疗机构、妇联、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有关个人或组织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
法定监护人无监护能力应作以下处理:可以依法由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如未成年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按顺序担任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
父母的监护权可以被剥夺,一般父母存在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等情形,则法院可以剥夺其监护权。
能。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
如果父母不合格可以剥夺其监护权,父母不履行监护人职责,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更换监护人,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这些情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 1、父母丧失了监护能力; 2、父母不履行监护权,即父母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3、父母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4、父母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一方当事人被剥夺孩子监护权的,如果当事人确有悔改表现,经其申请,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的资格,同时法院终止指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孩子监护权被剥夺或限制的,只能由法院来仲裁或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