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一、股东去世后,有继承人的,由股东的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按照民法典或遗嘱,成为新的公司股东,继承股东资格。 在此情况下,公司应当变更公司章程中股东的登记,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重新登记。 二、股东去世后,有继承人
如果是股份公司,不需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如果是有限公司,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须取得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半数指的是股东人数,不是股权比例。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存续情况下的股东退出公司可以选择适用转让出资或者强制公司收购股份的方式。转让出资分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对内转让指在公司原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对外转让,指对公司原股东之外的购买者转让。
股东的股权的一般不需要对债务作出特殊处理,因为只要股东已经履行完毕出资义务的,就不需要在额外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所以这种情况转让股权的,债务由公司承担即可,不会应为股权转让而导致对债务的承担责任转移给新的受让人。 但如果股东没有履行出资义务
股东去世了股权应当由继承人继承。若是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继承人可以按照股权转让的程序获得股权,若是由股东优先购买的,则继承人只能够得到股权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公司更具有人合性。
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或者购买其股份。根据公司法,股东的合法继承人有权利继承股份和股东资格,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在具有人合性的有限公司中,公司章程可能规定股东去世后继承人不能当然继承股东资格而要进行表决,若不同意股东继承人继承,则由公司其他股
股东向公司内的其他股东转让股权,那么转让是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的,股东可以自己决定要转让给哪个股东,以及转让多少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要转让股权的股东应该将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三十日内答复。 (1)在三十日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构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注销后其原有的债务,是由公司的财产进行清偿的。公司股东原则上,是以自己的出资额或持有的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当然,要是股东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那么此时该股东就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关于公司注销后,债务的处理方式:首先,公司依照法
首先要注意,公司注销必须全体股东签字,2/3以上股权表决权通过注销决议。如果是两人股东的有限公司,且各占50%股权,那注销公司必须全体股东同意。 注销公司可以按照系列程序进行: 一、成立清算组。 二、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
经过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最后单位拿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章程修正案去工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
股东的破产债权,可以通过债权申报,和其他普通债权人一起参与破产财产分配。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天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
股东的股权转让对债权债务没有影响,公司的债权债务还是由公司的财产进行处理,只要股东尽到了出资义务即可,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