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挪用公款罪中国家工作人员是犯罪主体。构成挪用公款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挪用公款主动退还会判刑的。如果挪用公款数额已经达到犯罪的程度就要追究刑事责任,主动退赃款只是在量刑时会获得宽大处理,但不能免除刑事处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根据法律规定,主动退钱并不一定属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主动退钱一般是在犯罪行为结束后,已经构成既遂了,不能再构成中止。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进行个人营利活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就构成挪用公款罪,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按照相关规定挪用公款是行为犯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行为人挪用公款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则属于刑事犯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
挪用公款主动退还会判刑。具体处罚标准: 1、挪用公款数额达到犯罪程度的,追究刑事责任,主动退还赃款只会在量刑时得到宽大处理,但不能免除刑事处罚; 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属于个人使用,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三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 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 1.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2.在国有公司、企事
盗窃后主动归还,不成立犯罪中止。归还只能作为一个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并不能改变盗窃罪既遂的结果。要成立中止则要求在犯罪行为未完成前,因自己主观意愿自愿停止犯罪行为。盗窃已既遂的,不存在中止。
不算。盗窃主动归还不属于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盗窃行为只要使财物脱离被盗人的控制,就算是犯罪既遂了。中止要求在犯罪行为未完成前因自己主观意愿自愿停止犯罪行为,已既遂的犯罪不存在中止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提到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与上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 1、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2、从事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是: 1、国家或政府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家机关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4、其他依照法律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