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商品房应符合以下条件才可进行预售: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解除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合同。 二、出现了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 三、开发商逾期交房,经过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开发商仍未交房。 四、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抵押了。 五、房屋存在一房二卖的情况或者为
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
1、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交房在合同中构成了根本违约,可以根据根本违约退房; 2、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 3、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 4、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5、约定期限内购房人未能拿到产权证; 6、房子产权不清楚。
商品房现售条件是: 1、房地产开发商持有“一照”、“五证” 2、房屋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房屋竣工验收合格; 4、房屋的基础生活设施已经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商品房签合同条件: 1、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房屋是需要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规划许可证等; 3、房屋需要已经通过竣工验收; 4、房屋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是否完善; 5
国家规定开发商向业主交付的商品房必须满足三大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3、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有: (1)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 (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 (4)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
退房必须在合同终止或无效的情况下发生。退房主要包括: 1、购房合同无效的直接结果是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具体到购房时,即购房者是指退房,开发商退房; 2、在特定情况下,如果开发商交付房屋,交付房屋的产权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很大不同,买方可以要
购房者可以申请退房情形有: 双方协商一致的; 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 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 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
国家规定开发商向业主交付的商品房必须满足三大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也属于房屋建筑,因此必须经过有关单位的质检合格才能投入使用。 而商品房的验核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的,若是商品房核验合格,那么监督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外地居民家庭限购一套,本地居民家庭限购三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