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8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或者请求公司回购股权。有下列情况的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1.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股权。当股东想退出公司时,可以请求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自己的股权。 2.在股东会议上,股东如果对股东会下述几项决议中的任何一项投
大股东能收购自己的公司。大股东可以通过购买其他股东的股权收购公司,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隐名股东不可以主张股东权利。具体规定是: 1、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公司应当在股东名册上记录股东姓名和出资额,记录在股东名册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2、选择隐名出资方式,由别人持有股权的,无权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收购股东股权的条件是: 1、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分配利润的条件却不向股东分配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使公司继续存续的; 4、股东对上述决议投反对票的。
实际出资人是可以转让股权的。隐名股东又称实际出资人,是实际履行出资义务并享有投资权益的人。隐名股东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可以行使股东权利,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
公司股权可以收购。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收购人可以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收购人包括
收购上市公司股权后可以转让。收购上市公司股权可以采取要约方式或者协议方式,收购完毕后,股东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转让其股份,转让记名股票后,应当相应修改股东名册的记载。
隐名股东不可以代表公司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
股权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法律属性,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姓名及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有权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选择隐名出资方式而由他人代持股权的出资人,无权向公司主张行
隐名股东能不能直接起诉公司。 隐名股东既非登记股东,又缺乏直接证据证明其已依照法定程序取得了股东身份,直接起诉公司的,法院不支持。 隐名股东需要先通过诉讼确认其股东身份,再提起损害股东利益责任诉讼。即隐名股东在显名化后才有资格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