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1
根据欠债是否涉及夫妻共同财产而定。 如果夫妻双方都作了担保,自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夫妻共同承担责任。如果一方并不知情,且该款项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则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夫妻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夫妻一方用于个人公司经营的借贷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公司是夫妻共同经营的,则一方借贷用于公司经营的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公司是一方持股或者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则如果公司经营所获利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产生的债务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具体是下列债务: 1、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其他应当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的债务。
分居期间的借款不一定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分居并不是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如果一方是个人生活、经营所负的债务,且收益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自行承担。
夫妻一方借债共用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归个人使用,或者借款一方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则属于个人债务。
分居期间仍然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债务仍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夫妻单方面借款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如果一方借债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 2、如果是一方超过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按照个人债务处理,其配偶没有偿还的义务。
信用卡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区别以下情况: 1、如果一方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2、如果一方借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另一方对
关于夫妻单方借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的问题,是需要视情况进行区分的,如即使是夫或妻一方借款的,但所借款项用于家庭日常支出的,也认定为共同债务的,但如果夫或妻一方借款未告知对方且并非用于家庭生活支出,视为个人债务。比如夫或妻一方借款,但所借款项用
银行卡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没有用于家庭支出,那么就属于个人的; 2、如果用于家庭支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然,若是贷款本身就是夫妻“共签”的,这种情况下及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
夫妻一方借债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根据情况分析。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的除外。